說起「奴隸」──您想到的可能是大汗淋漓搬運磚頭的苦工,但不是,我要說的個案發生在香港──富有商人,竟可強迫孤立無助的女子每天工作18小時,最後更把她「扔」到街上。作為這「文明城市」的公民,我們實在要為發生這樣的事情感到羞愧。
隨著五月一日「國際勞動節」的來臨,我們祈求所有僱主都能夠明白,家庭傭工絕不是奴隸。
Mia第一天上班便工作了18小時,往後的四年天天如是,只因遠方的家人依賴她寄錢回老家。她每天忙於打掃、做飯、洗碗、燙衫、買菜,還要照顧僱主的一對年幼子女,工作時還要把小女孩揹著。
其實Mia替這僱主工作了一年後,僱主的3位遠房親戚住進了他的家,這代表Mia需同時照顧9個人;不止於此,她的僱主還會收留非法來港生孩子的雙程證婦女。每當有孩子出生,她都要往來醫院照顧她們的需要。而當家裡有這些「客人」時,她就要把房間騰出來,晚上睡在僱主的房間裡。
Mia的僱主很好客,她經常被一早喚醒,就是為了準備宴會大餐。即使宴會弄至深夜,她也會被喚醒收拾場地。
僱主的年邁母親身體癱瘓,Mia又負責一切照顧她的工作:給她餵食、替她換尿片、洗澡。「我把她當作我自己的祖母般照顧」,她說。極度疲勞的她提出要辭職,老祖母卻懇求她留下來照顧她,Mia又暫時放棄了這個念頭。
她曾以為事情會有轉機──僱主的遠房親戚終於搬走了,一個星期後,老祖母離世,工作量減少了,但Mia對她的離世傷心欲絕。令人難過的是,她照顧的小女孩亦生病了,一個月後不幸病逝,這雙重打擊令Mia再也撐不下去了。
終於,她告訴她的僱主,因為長期缺乏休息,影響她的工作表現,她希望辭職。僅一小時後,她突然被兩位警察喚醒,並要求立即離開。她不知就裡,只更換了一套衣服,拿了她的手提電話,便被驅逐到街上。
第二天,Mia回到了她的中介公司。她翻閱印尼報章時,剛好看見基督教勵行會的外藉傭工輔導計劃的資料,立刻找我們尋求協助。我們發覺,她受僱期間一直被剝削,工資被拖欠,也沒有根據勞工法例給她放假。我們幫助她向勞資審裁處申請訴訟,向僱主追討7萬7千港元的欠薪。
讓我們祈求,Mia的案件能得到完滿的解決,真正的公義能在香港社會得到彰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