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難民在香港
根據《聯合國難民公約》定義,難民是指「因種族、宗教、國籍、特殊社會團體成員或政治見解而遭到迫害,逃離自己的本國而不能返回原籍國或受該國保護的人。」過去十年,香港政府總共接獲約30,000宗酷刑或免遣返聲請,雖然處理每宗案件由過往需時25個星期已加快至現時的10個星期,但仍有上訴等種種原因令部分聲請人滯留香港多年,甚至超過10年。在等候甄別難民身份或移居外國期間,他們只能靠著約港幣3,000元的政府津貼生活(包括200元的交通津貼),因此他們面對生活上衣食住行等問題,有時還需飽受本地部份人士的偏見與排斥,每天都在社會邊緣上掙扎。
自1985年成立以來,本會開始為越南難民提供服務,至1997年越南船民撤離本港為止已服務超過20萬名難民。然而,此後世界各地仍有不少難民逃亡到香港,為此我們無間斷地爭取教會、基督教團體、企業及不同人士的支持。因此本會於2003年成立本港首間為難民及尋求庇護人士提供即時援助的服務中心,填補香港社會人道服務及支援上的不足。而我們幫助難民適應和融入社區之外,亦致力讓本地人了解更多他們的困境,希望共建一個尊重與包容的社會。與此同時,為難民提供合適的平台,讓其得到賦權、價值和尊重,正式成為社會的一份子。
我們的核心服務

教育與培訓
- 兒童教育需要評估
- 幼兒遊戲學前班
- 功課輔導小組
- 學生教育資助
- 青少年夏令營
- 成人語言學習課程
- 成人技能培訓
- 公共衛生工作坊
- 就業支援計劃

個案及心理支援服務
- 個案管理和護理計劃
- 心理輔導及治療
- 青少年和婦女支援小組
- 藝術與體育活動
- 康樂活動
- 法律轉介服務
- 協助了解社區資源

外展及社區代表
- 倡導及公眾教育
- 義工參與
- 社區參與
- 地方和地區代表

助其改善生活困境
讓他們活得有尊嚴和希望